城市建设处
主要职责:研究拟定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法规、规章;指导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市容和环卫工作;研究拟定城建行业的技术标准和市政公用等城建企业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指导城市采水和管网输水、用户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工作并接受水利部门的监督;指导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